返回重庆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重庆市大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工作调研 >  正文
大足县消防行政审批实施便民新举措
2007-06-20 19:23  文章来源:大足县外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我县消防行政审批实施便民新举措 一是拓宽县级审批权限。对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下或总居住户数在1500户以下、建筑高度100米以下、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,由县消防大队直接办理。二是精简审批程序。对县级所有审批项目一律实行“一级审批制度”。三是改进工作模式。对不超过6层的建筑单体工程、装修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和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、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;建筑工程土建验收、内部装修验收以及开业前消防安全现场检查可一并申报,合并实施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大足县全力打造卫生工作亮点    2007-06-15 21:12
大足县及时补贴生活困难企业军转干部     2007-06-15 21:03
重庆大足玉滩水库建设工程正式启动    2007-06-12 15:11
大足发现南宋时期的十王殿石刻造像    2007-06-11 09:08
大足县对网吧和电子游戏室进行专项整治    2007-06-11 09:06
大足回龙镇开展惠民行动解决群众“五难 ”     2007-06-11 09:03
大足县六项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    2007-06-11 08:58
大足金山镇瞄准石材资源开展利用    2007-06-07 08:49
大足县外经贸2007年4月进度统计表    2007-05-29 15:36
重庆市外经贸委钱兆刚副主任一行到大足专题调研大足五金发展    2007-05-23 15:44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大足县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  联系人:陈朝坤 电话:023-43765699    Email: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chenjia@ec.com.cn